名詞
(1) 口旁。兩耳之間
負劍辟咡詔之,則掩口而對。——《禮記·曲禮》。注:“口旁曰咡。”釋文:口耳之間曰咡。”
(2) 口
循咡覆手。——《管子·弟子職》
動詞
蠶吐絲 。如:咡絲(蠶口上下吐絲)。引申為以絲作琴弦
黃絲咡素琴,泛彈弦不斷。——《樂府詩集》
咡【丑集上】【口部】 康熙筆畫:9畫,部外筆畫:6畫
《廣韻》《集韻》《韻會》仍吏切,音餌。《廣韻》口吻也。《禮·曲禮》負劒,辟咡詔之。《註》辟咡詔之,謂傾頭與語也。口旁曰咡。《疏》管子弟子職云:食已,循咡覆手。謂弟子食訖,以手循覆於咡,故知是口旁也。《釋文》口耳之閒曰咡。
又《少儀》有問焉,則辟咡而對。
又《集韻》人之切,音而。與?同。詳後?字註。
◎ 粵語:ji6 mai1 mai4
◎ 客家話:[海陸豐腔] ngi3 [梅縣腔] ngi5 [臺灣四縣腔] ngi3 [客英字典] ngi3
◎ 潮州話:ri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