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詞
(1) (形聲。從手,肙(
)聲。本義:舍棄)(2) 同本義
捐,棄也。——《說文》。按,糞除穢污謂之捐。故寺人謂之中涓。以涓為之。
捐殯。——《谷梁傳·宣公十八年》。注:“棄也。”
而國無捐瘠者。——《漢書·食貨志》。注:“骨不埋者。”孟康曰:“捐,謂民有饑相棄捐者,或謂貧乞者謂捐。”
捐金于野。——《后漢書·列女傳》
捐失成功。
(3) 又如:捐世(棄世。人死的婉辭);捐館(指棄房舍,死亡的婉稱。也作“捐館舍”);捐身(犧牲生命);捐卻(拋棄);捐灰(丟棄塵土)
(4) 除去;廢除
捐不急之官。——《史記》
(5) 又如:捐甲(脫去鎧甲);捐階(除去階梯);捐薦(去掉薦席);捐除(廢除;消除);捐書(廢書不讀)
(6) 捐獻,貢獻
富者捐資。——《廣東軍務記》
捐二萬五千金。——清· 邵長蘅《青門剩稿》
捐者麋集。
(7) 又如:捐廉(官員向政府或為公務捐獻自己的養廉銀子);捐納(秦代開始準許士民通過向政府捐款納糧而買官職,歷代效法,到清代而濫);捐選(挑選吉日)
(8) 花費;耗用
人能捐百萬錢嫁女,而不肯捐十萬錢教子。——《五雜俎》
名詞
舊時稅收的一種名稱 。如:車捐;房捐;苛捐雜稅;上了一筆捐;捐商(舊時承包捐稅的商人)
捐【卯集中】【手部】 康熙筆畫:11畫,部外筆畫:7畫
《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音沿。《說文》棄也。《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
又《增韻》除去也,損也。《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
又病死曰捐瘠。《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
又《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
又葉于倫切,音筠。《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俗捐字。別見七畫。捐字原從?作。
捐【卷十二】【手部】
棄也。從手肙聲。與專切
(捐)棄也。部曰。棄、捐也。二篆爲轉注。從手。肙聲。與專切。十四部。按俗音居專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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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家話:[陸豐腔] kian1 [客語拼音字匯] gian1 [沙頭角腔] gien1 [梅縣腔] gian1 [海陸豐腔] gien1 [客英字典] gen1 gien1 [寶安腔] gen1 [東莞腔] gen1 [臺灣四縣腔] gien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