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住:穴居野處。
2.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3.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4. 決定,決斷:處理。
5.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懲戒:處罰。處決。
6. 止,隱退:處暑。
chù1. 地方:處處。處所。
2. 點,部分:長(cháng )處。好處。
3. 機關,或機關、團體、單位里的部門:辦事處。籌備處。
形容詞
(1) 定,常
喜怒無處。——《呂氏春秋·誣徒》。注:“處,常也。”
猶思故處。——《呂氏春秋·音初》
(2) 另見
chù名詞
(1) 處所;地方。人或物所在的地方
處,所也。——《廣韻》
五刑三次,是無隱也。——《國語·魯語上》。注:“次,處也。三處,野朝市。”
遷徙往來無常處。——《史記·五帝紀》
夫獵,追殺獸兔者狗也,而發跡指示獸處者人也。——《史記·蕭相國世家》
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賀知章《回鄉偶書》
曉看紅濕處,花重飾官城。——杜甫《春夜喜雨》
(2) 又如:住處;別處;停車處
(3) 部分;方面 。如:好處;益處
(4) 行政機關或行政機關里的一級單位、一個部門 。如:業務處;辦事處;政策處
(5) 另見
處【申集中】【虍部】 康熙筆畫:11畫,部外筆畫:5畫
《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
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廣韻》留也,息也,定也。
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
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
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
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
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
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
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所也。《詩·邶風》爰居爰處,爰喪其馬。《魯語》五三次。《註》次,處也。三處,野、朝、市也。
又《集韻》居御切。通據。人名,齊有梁丘處。
又通杵。《公羊傳·僖十二年》侯處臼卒。《註》《左傳》作杵臼。《說文》作処。《廣韻》俗作?。
◎ 粵語:cyu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