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莊嚴恭敬。
⒈ 莊嚴恭敬。
引《禮記·樂記》:“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
孔穎達 疏:“若能莊嚴而恭敬,則嚴肅威重也。”
南朝 梁 沉約 《齊故安陸昭王碑文》:“在上哀矜,臨下莊敬。”
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三:“對客莊敬,不肯多語。”
吳組緗 《山洪》三十:“他們不知道這些鄉(xiāng)巴老要是莊敬虔誠的把事當正經事辦,就總是這個勁頭。”
1、我呼吁請大家為了母校的聲譽,無比莊敬自強,公平待人,不可欺負弱勢的人,也不可以做損及他人或自己的事。
2、災難千百年以來所加予我們的,除了是山河動搖、痛苦黑暗外,便是在風霜萬劫中錘煉了中華民族百折不撓、莊敬自強和從不屈服的精神意志。
3、其中嘉慶皇帝第三女莊敬公主嫁與科爾沁左翼後旗的扎薩克郡王索特納木多布齋,二人長住京城。
4、當陳歐珀現身喪禮,批評馬家不盡人情、禮數不夠,在那肅穆莊敬的場合,那聲音就如同喧嘩般刺耳。
5、雖然無法擺脫悲情,但歷史上的中國曾是禮儀之邦,要贏得尊嚴和別人的尊重,就得以莊敬自強的氣度禮尚往來。
6、有些場合,簡練的文言才有力量,所以“毋忘在莒”之后有“莊敬自強”,“莊敬自強”之后有“戒急用忍”。莊敬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