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同“養2生送死”。
⒈ 同“養生送死”。
引《西游記》第二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門第,配嫁他人,又恐老來無倚,只得將奴招了一個女婿,養老送終。”
《儒林外史》第二六回:“而今這一千兩銀子送與你,你拿回家去置些產業,娶一房媳婦,養老送終。”
姚雪垠 《長夜》三七:“我只愿做一個有碗稀飯喝的小百姓,把我的老母親養老送終。”
⒈ 子女對父母生前的奉養和死后的殯葬。參見「養生送死」條。
引《水滸傳·第五回》:「他只有這個女兒,養老送終,承祀香火,都在他身上。」
《西游記·第二七回》:「生了奴奴,欲扳門弟,配嫁他人,又恐老來無倚,只得將奴招了一個女婿,養老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