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擱置的建議。
⒉ 議論相悖。
引《續資治通鑒·宋仁宗慶歷二年》:“始, 堯臣 還自 陜西,請先備 涇原,弗聽。及 葛懷敏 敗,帝思其言,故復遣 堯臣 往。於是前所格議,多見施行。”
引清 傅維麟 《明書·亂賊傳》:“先是 鐘 以總制軍務至當臨 俊,俊 負知材不肯下,兩相格議,進止不速,致 廷瑞 等得招集散亡,勢復大振。”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