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帝王祭祀五谷神的社宮。
引《漢書·郊祀志下》:“‘圣 漢 興,禮儀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后立官稷,以 夏禹 配食官社, 后稷 配食官稷。”顏師古 注引 臣瓚 曰:“高帝 除 秦 社稷,立 漢 社稷,《禮》所謂太社也。時又立官社,配以 夏禹,所謂王社也。見《漢祀令》。而未立官稷,至此始立之。 世祖 中興,不立官稷,相承至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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