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集市犯令者罰納的錢款。
引《周禮·地官·廛人》:“廛人掌斂市絘布、總布、罰布、廛布而入於泉。”鄭玄 注:“罰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賈公彥 疏:“謂司市有教令,其人犯之,使出泉。”按,泉、布皆古時錢幣名。 唐 柳宗元 《井銘》:“凡用罰布六千三百。”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