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舊俗,未有兒子,先娶兒媳,等有了兒子,且長大成人,再行成親。這種兒媳謂之“等郎媳”。是過去不合理婚姻的產(chǎn)物。
引《人民日報(bào)》1951.10.13:“芮傳家 原先的妻子也是等郎媳,比他大好幾歲,他妻子嫌他年紀(jì)小,在外面有了‘相好’,夫妻結(jié)婚六年多,一直同床異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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