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又稱“福利郵票”、“慈善郵票”。為福利、健康、賑災、慈善等事業籌款而在郵資外另加附捐金額的郵票。
⒈ 一種在支付郵資同時,附帶為其他事業捐款的郵票。
引《集郵家》1985年第10期:“附捐郵票既不類同于普通郵票,又區別于特種郵票,也不能歸屬于紀念郵票。”
⒈ 大陸地區指為籌集公共建設資金所發行的郵票。面值雖包括郵資和捐資,但使用時只承認郵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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