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元雜劇、金院本演出時的樂工。
⒉ 指伎樂的樂官。也稱色長。
⒈ 宋 元 雜劇、 金 院本演出時的樂工。
引宋 司馬光 《樞密院開啟圣節(jié)道場排當(dāng)詞·勾曲》:“八音繁會,七律鈞諧,上悅臺顏,把色合曲。”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紀(jì)勝·瓦舍眾伎》:“其吹曲破、斷送者,謂之把色。”
⒉ 指伎樂的樂官。也稱色長。
引元 無名氏 《藍(lán)采和》第二折:“[末]著 李薄頭 去。[祗候]也不要他。[末]著 王把色 引著粧旦色去。[祗候]都不要,只要 藍(lán)采和 去。”
⒈ 雜劇上演時奏樂的樂工。
引宋·灌圃耐得翁《都城紀(jì)勝·瓦舍眾伎》:「雜劇中末泥為長,每四人或五人為一場,先做尋常熟事一段,名曰:『艷段』;次做正雜劇,通名為兩段。末泥色主張,引戲色分付,副凈色發(fā)喬,副末色打諢,又或添一人裝孤。其吹曲破斷送者,謂之:『把色』。」
元·無名氏《藍(lán)采和·第一折》:「俺兩個一個是王把色,一個是李簿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