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選民或選民單位依法撤銷他們所選出的代表的職務或資格的權利。
英right of recall;
⒉ 政府機關或組織依法撤銷其任命的人員職務的權利。
⒈ 人民對于失職的民選議員或行政官員,以投票方式罷免其官職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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