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弊害之淵藪。
引明 沉德符 《野獲編·京職·章奏異名》:“此最為弊藪,而無如之何。”清 林則徐 《諭十三行附近應筑墻設柵妥議稟辦札》:“該府、縣、副將等惟當悉心妥議,實力奉行,以期永塞奸窬,掃除弊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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