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淺陋背理。倍,通“背”。
引《論語·泰伯》:“出辭氣,斯遠鄙倍矣。”朱熹 集注:“鄙,凡陋也。倍,與‘背’同,謂背理也。”清 惲敬 《<五宗語錄刪存>序》:“鄙倍不可訓者十之七。”魯迅 《中國小說史略》第二十篇:“然所謂才者,惟在能詩,所舉佳篇,復多鄙倍,如鄉曲學究之為。”
⒈ 鄙陋背理。也作「鄙背」。
引《論語·泰伯》:「君子所貴乎道者三:動容貌,斯遠暴慢矣;正顏色,斯近信矣;出辭氣,斯遠鄙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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