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招待賓客與舉行婚禮。
引《史記·秦始皇本紀》:“高 死之后,賓婚未得盡相勞,餐未及下咽,酒未及濡脣, 楚 兵已屠 關中?!?br />《太平御覽》卷五五二引 漢 應劭 《風俗通》:“京師賓婚嘉會,酒酣之后,續以挽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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