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即伯益。
⒈ 即 伯益。參見“伯益”。
引《國語·鄭語》:“嬴,伯翳 之后也。”韋昭 注:“伯翳,舜 虞官, 少皥 之后 伯益 也。”漢 桓寬 《鹽鐵論·結(jié)和》:“伯翳 之始封 秦,地為七十里。”《后漢書·蔡邕傳》:“昔 伯翳 綜聲於鳥語。”李賢 注:“伯翳 即 秦 之先 伯益 也,能與鳥語。”清 黃遵憲 《春夜招鄉(xiāng)人飲》詩:“山經(jīng) 伯翳 知,坤圖 懷仁 説。”錢仲聯(lián) 箋注:“伯翳 即 伯益,或作 柏益,或作 柏繄,一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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