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各省巡撫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故稱巡撫為部院。
⒉ 清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稱。
⒈ 清 代各省巡撫多兼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故稱巡撫為部院。
⒉ 清 代中央六部和都察院的合稱。
引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而部院庶僚,亦自以下喬遷谷為恥,迄今十餘年,尚無儒衣冠入館者。”陳夔龍 《夢蕉亭雜記》卷一:“告以吾輩同在部院當差,均有寅誼。”
⒈ 清代各省巡撫,多半兼兵部侍郎及都察院副都御史,故稱為「部院」。
⒉ 稱中央各部與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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