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補任官職。
引《晉書·劉弘傳》:“弘 迺敘功銓德,隨才補授,甚為論者所稱。”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文武互任》:“《在園雜志》云:本朝文武并重,有以尚書補授都統,以侍郎補授副都統者;有以都統補授大學士,以公補授尚書,以副都統補授侍郎者。”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