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謂使刑獄訟事減少。
引明 劉基 《書蘇伯修御史<斷獄記>后》:“僕嘗往觀於牧民之以簡訟名者,之其庭,草生於階,視其幾,塵積於牘。”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