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政府派人去某人家中授予官職,以示禮遇。
⒈ 政府派人去某人家中授予官職,以示禮遇。 《后漢書·徐稺傳》:“時 陳蕃 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 稺 不免之,既謁而退。
引蕃 在郡不接賓客,唯 稺 來特設一榻,去則縣之。后舉有道,家拜 太原 太守,皆不就。”李賢 注:“家拜,就家而拜之也。”
?含義網(wǎng)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guī)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wǎng)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