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刀劍。
引《呂氏春秋·應(yīng)同》:“及 湯 之時(shí),天先見(jiàn)金刃生於水, 湯 曰‘金氣勝’,金氣勝,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唐律疏議·斗訟·兵刃斫射人》:“若刃傷,謂以金刃傷人。”《明律·刑律三》:“且在今例,手足他物、金刃及湯火傷,限外十日內(nèi)……方準(zhǔn)擬絞,奏請(qǐng)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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