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判決囚犯死刑或執(zhí)行死刑。
⒈ 亦作“決囚”。指判決囚犯死刑或執(zhí)行死刑。
引《新唐書·刑法志》:“死者不可復生……決囚雖三覆奏。而傾刻之間,何暇思慮,自今宜二日五覆奏。”《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報仇》:“其時七月中旬,未是決囚之際。”《清史稿·圣祖紀三》:“十一月壬子,命停決囚。”昆曲《十五貫》第一場:“奉旨決囚,停留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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