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廣為發揚。
引《隋書·煬帝紀上》:“高麗 高元,虧失藩禮,將欲問罪 遼 左,恢宣勝略。”宋 范仲淹 《除樞密副使召赴闕陳讓第五狀》:“宜拔非常之才,待以不次之位,使其恢宣賢業,講求廟算。”
?含義網 字義深度解析,筆順精準查詢,規范書寫盡在指尖!
www.anvalley.cn Copyright ? 2018-2023蜀ICP備2024047760號-2 E-mail:ROYSHEN#126.COM(#替換為@) 反饋
本站內容來源于網友提交及搜索引擎,如果我們的某些資料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對您造成了任何程度的傷害,請及時聯系我們,我們將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處理該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