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獲得應允。
引《左傳·僖公二十三年》:“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楊伯峻 注:“不獲命亦當時辭令,猶言不得允許。”南朝 梁 沉約 《改天監元年恩詔》:“顧維菲德,辭不獲命。”梁啟超 《南學會敘》:“啟超 以 湘 中大夫君子之督責,辭不獲命,乃講學 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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